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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筹集水利基本建设专项资金试行办法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8 09:59:08  浏览:851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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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筹集水利基本建设专项资金试行办法

山东省青岛市政府


青岛市筹集水利基本建设专项资金试行办法
市政府



第一条 为加快我市水利基本建设步伐,适应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切有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业务收入、销售额、营业额,下同)的第二、第三产业的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均须按规定缴纳水利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水利专项资金”)。

第三条 青岛市及各县级市、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以下简称各县级市、区)的计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专项资金筹集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水利专项资金的计征依据和标准为:第二、第三产业的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含私营企业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每月按上月销售收入的1‰征收,金融、保险部门及各类投资公司每月按上月业务收入的2‰征收。

第五条 水利专项资金的征收实行计划管理。市计划部门按照省计划部门下达的年度征收计划,分解下达到各县级市、区计划部门和市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上述部门落实到具体单位。

第六条 私营企业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应缴水利专项资金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代征;其他企业和经济实体应缴水利专项资金由地方税务部门代征。代征部门应使用青岛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第七条 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按计划征收水利专项资金时,应按季向上一级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上报进度表,并抄送同级计划、财政部门。当年征收结束后,应当编报年度征收报表,由市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汇总报市计划、财政部门。由市计划、财政部门转报省计
划、财政部门。

第八条 各级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每月征收的水利专项资金,于次月10日前解缴同级财政部门专户储存。
财政部门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完成的征收金额,提取1.5%作为管理费返还给代征部门。

第九条 水利专项资金的免征范围,按流转税法规规定的免征范围执行。
新办“三资”企业前两年免征水利专项资金,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水利专项资金。
对政策性亏损企业、特困亏损企业、困难亏损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局(公司)初审、归口管理部门审查汇总、同级计划和财税部门批准,可分年度予以免征、减征或缓征水利专项资金。

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逾期不缴纳水利专项资金的,由税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征收2‰的滞纳金。

第十一条 各县级市、区征收的水利专项资金与青岛市的分成比例:征收中央、省属及外地驻青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部分,90%上缴市财政,10%留给所在市、区;征收青岛市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部分,80%上缴市财政,20%留给所在市、区;征收本县级市、区属及其
以下企业和经济实体的部分,60%上缴市财政,40%留给所在市、区。

第十二条 对青岛市下达的征收计划执行情况,以完成计划的90%为基本考核标准,低于90%的应当相应减少各县级市、区的分成比例,但不得减少应上缴青岛市的数额;超出90%的,超出部分全部留给各县级市、区。

第十三条 各级筹集的水利专项资金,按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进行管理,重点用于大中型调水、新水源开发、骨干河道治理、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大型农田灌区及城镇(乡)供水等方面的工程建设。其使用管理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 水利专项资金免缴能源交通基金、预算调节基金和教育附加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 征收部门应按规定到物价部门申领水利专项资金的收费许可证。

第十六条 以挪用、挥霍、贪污水利专项资金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将资金原数追回;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青岛市计划部门可以会同市财政、水利、税务、工商、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青岛市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199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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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2003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2003年度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
(第1号)


  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中国证券业协会决定于2003年11月举行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领导

  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统一组织资格考试工作,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公司受托承办有关考务工作。

  二、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基础科目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可以自选。

  四、考试大纲和教材

  考试大纲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并公布,考生可至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查阅。

  考试教材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编写,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发行,考生可至当地证券业协会和各地新华书店购买。

  五、 报名时间

  2003年9月12日-22日

  六、 报名方式

  考生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试行)》规定的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至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大学报名。

  七、 报名费

  每单科人民币70元

  八、 考试时间

  2003年11月8日、9日进行证券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分析四科考试;11月15日进行证券投资基金考试。

  九、 考试方式

  全国统考,闭卷。证券投资基金采取计算机上机考试方式进行,其他科目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十、 考试地点

  考试将在以下35个城市设考场: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考生可选择一个城市报名,并在该城市参加考试。考场详细地点将在考试通知书中明示。

  十一、 其他说明

  考试成绩合格将取得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通过基础科目及任意一门专业科目考试的,即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并可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资格。

  通过基础科目及两门以上(含两门)专业科目考试的或已经持有两种(含两种)以上资格证书的,可获得一级专业水平级别认证证书;通过基础科目及四门以上(含四门)专业科目考试的或已经持有四种资格证书的,可获得二级专业水平级别认证证书。

  有关考试事项,可至省级广播电视大学和各地证券业协会咨询(名录和咨询方式附后)。有关考试的其它事项,另行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有关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请查询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网站,网址为:http://www.cfeph.com.cn,或直接输入“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实名网址。



咨询单位名录

中国证券业协会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中国证券业协会 010-88061053(考试)
010-88061489(考试)

教材出版单位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010-68552087(教材)
010-68517051(教材)

地方电大

序号 考区 报名点 报名电话
1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0311-3616611-8201
唐山广播电视大学 0315-7214200 0315-2889005
秦皇岛广播电视大学 0335-3065421
承德广播电视大学 0314-2186548/0314-2183395-8009
张家口广播电视大学 0313-2052911/0313-8895155
廊坊广播电视大学 0316-2114290
保定广播电视大学 0312-5089057
沧州广播电视大学 0317-2103529/0317-8985988
衡水广播电视大学 0318-6015086
邢台广播电视大学 0319-2023887-823
邯郸广播电视大学 0310-3020127 /0310-3035070
2 吉林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0431-5390101
吉林市广播电视大学 0432-2772070-8302
延边广播电视大学 0433-2825617
四平广播电视大学 0434-3244834
白城广播电视大学 0436-3322132
通化广播电视大学 0435-3613095
白山广播电视大学 0439-3232674
松原广播电视大学 0438-2281530、2281513(假期)
辽源广播电视大学 0437-3222398
3 山西  山西电大 0351-6622260
太原电大 0351-2021843
大同电大 0352-5022563
晋城电大 0356-2190800
朔州电大 0349-2031087
运城电大 0359-2124855
阳泉电大 0353-4064840
晋中电大 0354-3036710
4 天津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 022-23679933 传真:022-23679983
5 广东 广东电大 020—83597344(O)
--83508648(H)
珠海电大 0756—2259099(O)
--2217663(H)
佛山电大 0757—2220641(O)
3373293(H)
13702916161
中山电大 0760—8317738(O)
3329088
江门电大 0750—3300404(O)
河南电大 0371—5996687
省直电大 0371-5933200
焦作电大 0391-3990524
6 河南 河南电大 0371-5944275
周口电大 13603948807
三门峡电大 0398—2892563
鹤壁电大 0372—2631159/ 3333044
济源电大 0391—6621030
南阳电大 0377—3102896/ 3108499
7 湖南 省电大继续教育学院 0731-5583157 5590712
长沙广播电视大学 0731-2235189
株洲电大电教培训科 0733-8221459
13873368998 07336195118
湘潭电大继教科 0732-2370114
衡阳电大培训科 0734-8210489
邵阳电大培训科 0739-5325507
岳阳电大继续教育学院 0730-8228340
常德电大招生培训科 0736-7173456
8 湖北 湖北电大 027-87493751
十堰电大 0719-8665934
孝感电大 0712-2042333
湖北电大 027-87496119
咸宁电大 7158287487
荆门电大 0724-2355853
荆州电大 0716-8451808
恩施电大 0718-8292028
宜昌电大 0717-6224763
黄冈电大 0713-8623892
9 江苏 江苏电大 025-3706501
无锡广播电视大学 0510-5035119
0510-5749539;5036676(F)
徐州广播电视大学 0516-5727707
0516-5820166;5827008(F)
常州广播电视大学 0519-6902026;6691129(F)
苏州广播电视大学 0512-68624369
0512-68294510;68294510(F)
南通广播电视大学 0513-3559915;3559908(F)
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 0518-5808860;5810987(F)
淮安广播电视大学 0517-3941151;3941151(F)
盐城广播电视大学 0515-8395030;8395027(F)
扬州广播电视大学 0514-7623063;7625793(F)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 0511-8610169;8610690(F)
10 江西 江西电大 0791-8520545
九江电大 0792-8224493
上饶电大 0793-8209178
宜春电大 0795-3239018
吉安电大 0796-8224241
赣州电大 0797-8133218
江西电大 0791-8520546
11 山东 山东省电大 0531-2626624
烟台电大 0535-6703682
泰安电大 0538-6715172
济宁电大 0537-2226145
潍坊电大 0536-8268357
淄博电大 0533-2836457
8331167
滨州师专 13001521928
威海电大 0631-5812689
2866801
临沂电大 0539-8103828
德州电大 0534-2875012
东营电大 0546-8060116
12 陕西 陕西电大 029-2069031、2069032
宝鸡电大 0917-3652015
汉中电大 0916-2241513
安康电大 0915-3212567
13 浙江 杭州电大 0571-87811125 0571-87068027
温州电大培训处 0577-88232625
金华电大 0579-3217811
绍兴电大 0575-8341225
湖州电大 0572-2102785
舟山电大 0580-2033326
衢州电大 0570-3026218
嘉兴电大 0573-2067171-3219
丽水电大 0578-2123401
台州电大 0576-8665049 0576-8665027
浙江电大 0571-88801112
14 重庆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023—68612672
15 四川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028-87761739 87768162
德阳电大 0838-2502063
遂宁电大 0825-2710982
雅安电大 0835-2225573
自贡电大 0913-2404179
宜宾电大 0931-2334946
泸州电大 0830-3178904
阿坝电大 0837-6223644
攀枝花电大 0833-8233381
眉山电大 0833-8233381
资阳电大 13980389777
巴中电大 0827-2261033
凉山电大 0834-3235928
乐山电大 0833-2136696
广安电大 0826-2335473
达州电大 0818-2375345
绵阳电大 0816-6808538
内江电大 0832-2036623
广元电大 0839-3260523
南充电大 0817-2806045
16 海南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 0898-66224714
17 青岛 青岛广播电视大学 0532-2736052
18 福建 福州电大 0591-3311551
宁德电大 0593-2953700
莆田电大 0594-2693175
泉州电大 0595-2786984
漳州电大 0596-2062305
龙岩电大 0597-2301029
三明电大 0598-8222182
南平电大 0599-8846896/8698596
福州电大 0591-3311551
19 上海 上海电视大学 021-65020900-165
20 贵州 贵州广播电视大学 0851-5955542
21 青海 青海广播电视大学 0971-6305424
22 大连 大连广播电视大学 0411-4341714
23 云南 临沧电大 0883-2124008
西双版纳电大 0691-2124920
玉溪电大 0877-2050901
文山电大 0876-2622123
德宏电大 0692-2138216
大理电大 0872-2209156
楚雄电大 0878-3122254
丽江电大 0888-5140112
个旧电大 0873-2186881
香格里拉电大 0887-8257922
怒江电大 0879-2143350
曲靖电大 0874-3311743
保山电大 0875-2140184
昭通电大 0870-2168403
云南电大 0871-5174659
24 北京 北京电大 010-62148312
25 黑龙江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 0451-86302613
齐齐哈尔电大 0452-2712415
牡丹江大学 0453-6927985
佳木斯大学 0454-878718
大庆电大 0459-6373510
绥化电大 0455-8326202
双鸭山电大 0469-4284490
鸡西大学 0467-2395011
鹤岗电大 0468-3237838
伊春电大 0458-3644037
七台河电大 0464-8261230
大兴安岭电大 0457-2171537
黑河电大 0456-8222907
26 辽宁 鞍山电大 0412-8232225
抚顺电大 0413-2824324
本溪电大 0414-2824324
丹东电大 0415-2190442
锦州电大 0416-2819836
营口电大 0417-2826373
辽阳电大 0419-2900020
铁岭电大 0410-4836617
朝阳电大 0421-2916745
阜新电大 0418-2285762
葫芦岛电大 0429-3120684
盘锦电大 0427-6655082
直属分校 024-86120734
27 内蒙古 内蒙古电大继续教育学院 0471—6522213
包头市电大分校 0472—5157961—8203
乌海市广播电视大学 0473—2047631
赤峰市电大分校 0476—8881942
呼伦贝尔市电大分校 0470—8221142
通辽市电视大学 0475—8240415
鄂尔多斯市电视大学 0477—8527617
兴安盟电大分校 0482—8414650
锡林郭勒盟电大分校 0479—8264234
乌兰察布盟电大分校 0474—8282042
巴彦淖尔盟电大分校 0478—8411912
阿拉善盟电大分校 0483—8337174
内蒙古电大校部 0471—6522213
28 新疆 乌市地区 0991-2854807
哈密地区 0902-2234634
昌吉州 0994-2336731
克拉玛依市 0990-6887595
阿勒泰地区 0906-2152040-804
塔城地区 0901-6223662
巴州 0996-2027498
阿克苏地区 0997-2131704
博州 0909-2328500
奎屯市 0992-3222670
克州 0908-4238126
喀什地区 0998-2510124
和田地区 0903-2511835
伊犁州 0999-8228255
石河子市 0993-2014662
吐鲁番地区 0995-8186806
29 安徽 安徽电大 0551-3638103
芜湖电大 0553-3834691
宣城电大 0563-3022681
马鞍山电大 0555-2350628
铜陵电大 0562-2862979
黄山电大 0559-2514674
安庆电大 0556-5543742-8006
池州电大 0566-2023829
六安电大 0564-3342437
巢湖电大 0565-2363064
淮南电大 0554-2675471
蚌埠电大 0552-2045704
滁州电大 0550-3026189
宿州电大 0557-3025586
淮北电大 0561-3033803
阜阳电大 0558-2189107
亳州电大 0558-5111644
30 甘肃 甘肃电大继续教育学院 0931-8802626
电大张掖分校 0936-8244296
31 宁夏 宁夏电大继教学院 0951-6740842
32 宁波 宁波电大培训处 0574-87227272
33 深圳 深圳电大培训处 0755-82116779
34 广西 广西电大继教学院 0771-5851553、2668664
35 厦门 厦门电大培训处 0592-2020705、2026593

地方协会

序号 会员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吉林省证券业协会 0431-8967321
2 宁波市证券业协会 0574-87366133
3 湖南省证券业协会 0731-2182852
4 河南省证券业协会 0371-5616573
5 浙江证券期货业协会 0571-85068376
6 天津市证券业协会 022-23114276
7 深圳市证券业协会 0755-83264185
8 福建省证券业协会 0591-7620821
9 厦门市证券业协会 0592-5047720
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证券期货业协会 0991-2826270
11 北京证券业协会 010-66568841
12 山西省证券业协会 0351-4075291
13 甘肃证券期货业协会 0931-8811202
14 海南证券业协会 0898-66515273
15 河北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0311-7025280
16 武汉证券业协会 027-87317721
17 重庆市证券业协会 023-69031599
18 山东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0531-6106996
19 四川证券期货业协会 028-85586223
20 广东证券业协会 020-83270720/83270716
21 辽宁证券业协会 024-22876803
22 江西省证券业协会 0791-6265607
23 广西证券业协会 0771-5327865
24 青岛证券业协会 0532-5798524
25 陕西证券业协会 029-2091031
26 黑龙江省证券业协会 0451-2357041
27 青海证券业协会 0971-8236370
28 大连市证券业协会 0411-3780088转8733
29 安徽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0551-5100833/2819119
30 上海证券期货业协会 021-54038449


恶意将商标抢注为域名的解决途径

王瑜


域名抢注争议的解决途径,实践中主要有两个,一是“行政途径”,一是司法途径。蒋××于2002年3月1日注册了philipscis.com域名,被告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7月19日向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提出申请,认为蒋××注册该域名侵害了飞利浦公司的PHILIPS商标权,请求将该域名转归飞利浦公司所有。2002年9月19日,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作出裁决将争议域名转移给飞利浦公司,飞利浦走的就是行政途径,这种方式目前了解的人不是太多,所以更多域名侵犯商标权案走的司法途径。

2004年12月,玉林市××网吧业主邓某,将广西玉柴机器集团公司的“玉柴”文字商标在互联网上注册为中文域名。广西玉柴机器集团公司发现后,即以邓某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向玉林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邓某撤销注册的“玉柴”域名,停止对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并赔偿损失。该公司的诉讼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邓某注销其注册的“玉柴”域名,并赔偿损失。走司法途径还是比较多一些。

美国宝洁公司指控北京国网公司非善意注册宝洁的驰名商标护舒宝为域名,侵犯其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国网以驰名商标为域名而不实际使用,属非善意注册,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国网败诉,立即停止使用Whisper.com.cn的域名,同时判决国网赔偿宝洁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在这个案子中我们看到了驰名商标的字样,法院认定用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构成不正当竞争,域名与商标纠纷案件在前几年非常的多,很多驰名商标被抢注为域名,为此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对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二)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这个司法解释还有另外一个重大的突破,就是规定法院在审理域名侵犯商标案件中可以通过司法的形式认定驰名商标,打破了驰名商标一直由国家工商局认定的垄断,从此在我国形成了行政和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两个途径,一时间通过域名侵权案件来认定为驰名商标成为申请驰名商标的捷径,甚至有的公司故意制造域名侵权案件,通过诉讼方式达到认定自己为驰名商标的目的。

作者:王瑜律师,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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