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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对司法鉴定地方立法和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性质问题的批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07:51:34  浏览:850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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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对司法鉴定地方立法和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性质问题的批复

司法部


司法部关于对司法鉴定地方立法和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性质问题的批复

(2001年6月12日 司复[2001]7号)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上海市司法局: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地方立法的请示》 (内司请[2001]9号)和《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明确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性质的请示》 (沪司发请[2001]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司法鉴定制度是有关司法鉴定工作各项制度的总称,是由司法鉴定的启动制度、实施制度、质证制度、认证制度等构成的制度体系旷司法鉴定制度的具体内容,既有属于诉讼制度的内容,如司法鉴定的质证制度、认证制度,也有属于行政管理制度的内容,如司法鉴定的实施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的规定,司法鉴定的质证制度、认证制度属于诉讼制度,只能由国家法律规定。而司法鉴定实施制度,如司法鉴定机构及机构的设立、司法鉴定人资格及资格的取得、司法鉴定的具体程序,则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可以由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
今年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有8个省团266名人大代表建议加快司法鉴定立法。他们在建议中指出,目前我国的司法鉴定工作混乱局面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的行政管理,即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以及司法鉴定程序等管理方面缺乏有效的制度。黑龙江、吉林、重庆三省市制定了司法鉴定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对当地司法鉴定工作的科学规范运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协以及司法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广大诉讼当事人的欢迎。
希望你们加强司法鉴定制度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为本地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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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


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


各全国性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1994年全国性社会团体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经民政部核准登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团)应于1994年2月21日-3月31日到民政部社团管理司领取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接受对上一年度的工作检查。办公场所设在外地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和跨省、市、自治区的社会团体,参加民政部委托的省、市、自
治区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年检,不参加民政部的本次年检,年检后,由委托的地方社团管理机关将年检结果及有关材料报民政部备案。
二、年检的主要内容
(一)社会团体根据章程开展业务活动的主要情况;
(二)社会团体财务收支管理状况;
(三)社会团体会员数量、组织机构、理事会成员、主要负责人(副秘书长以上)的变化情况;
(四)社团负责人中党政部门领导兼职的情况;
(五)社会团体开展有偿服务和兴办经济实体的情况;
(六)社会团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七)社会团体的年度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
三、社会团体要根据年检内容的要求填写年检报告书,如有关的内容在报告书中未写明的,应在年度总结中完成。填写后的年检报告书应于1994年4月30日前迳送民政部社团管理司。经过年检并取得合格资格的社会团体,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在社团登记证副本签署意见并加盖年
检印章。
四、对不能按时参加年检、在年检中弄虚作假或者上一年度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社团,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将依法作出处理。
五、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反腐倡廉,不得损害社团的合法权益。



1994年1月5日

关于开展2005年度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总人字[2005]53号

关于开展2005年度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5年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人事部人发[1997]10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申报2005年度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安全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任职资格。

  二、报送地点及时间

  (一)报送地点

  安全工程专业推荐评审材料报送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申报所需文件、表格等资料,可在www.cosha.org.cn网站,安全工程师栏目中下载。

  (二)报送时间:2005年10月30日前。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学历和履职年限要求

  1.按照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中,各档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学历和履职年限具体可按下列要求掌握:


 档次

学历、学位
员级
助理级
中级
高级
教授级

博士(博士后)


*0
2(*0)
5

硕士


*3
4
5

研究生班、双学士

*0
3
4
5

本科

*1
4
5
5

专科

*3
4



中专
*1
4






 

  注:表中所列年限:加*号为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对应档次为初聘专业技术职务;无*号为任低一档次职务的最低年限。

  2.对于取得后续学历的人员,在今年的申报工作中其年限可暂按如下要求掌握:

  (1)取得后续大学本科学历2年以上,高级任职资格满5年,可申报教授级资格;

  (2)取得后续大学本科学历2年以上,中级任职资格满5年,可申报高级资格;

  (3)取得后续大学本科学历1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2年以上,助理级任职资格满4年,可申报中级资格;

  (4)取得后续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可申报助理级资格。

  3.对于大学普通班学历(普通高校一九七O年-—一九七六年入学的毕业生获得的学历),根据原国家教委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教学厅字[1993]4号文件精神,在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对于一些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业绩突出,水平、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申报、评审。

  (二)申报材料要求

  见附件: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材料要求。

  (三)外语要求

  除以下人员外,其他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均须取得相应等级国家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或根据属地化考试原则,参照所在省(区、市)确定的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标准。

  1.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考外语;

  2.近3年内参加“TOEFL”考试分数达到500分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分数达到600分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考外语;

  3.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国家外语职称考试,成绩做参考;

  4.参照所在省(区、市)其它有关免试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计算机应用水平

  申报各系列各档次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国家局计算机等级证书、所在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报送评审材料作如下要求:

  一、应报材料

  (一)应报的基本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均简称《评审表》)。报送份数由各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确定。

  2.各种证件。包括:①所有学历的毕业证书复印件;②确认本人任职资格的文件(复印件);③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④外语合格证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⑤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其他证书(如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⑦非安全工程专业学历的技术人员需提交岗位培训或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证明)。按此顺序装订成册,封面采用附件1所示的统一格式。

  3.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技术业务工作报告、技术业务专题报告(答辩论文)各1份;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只需技术业务工作报告1份。封面要求分别采用附件2、3所示的统一格式。

  技术业务工作报告按获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后的业务工作及成绩逐年填写,报告字数高级不得少于3000字;中级不得少于2000字。

  晋升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答辩论文应为任高级、中级职务以来撰写的的文章(不包括讲话、总结、介绍单位概况的文章等),并应报送原件。

  4.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在正式刊物上的论文或著作等,应报送原件。

  5.申报高级以上技术职务需填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评审安全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上报时要求采用附件5所示的统一格式),报送一式25份。中级不需报送《一览表》。

  6.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填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_______年度拟评安全工程专业_________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并加盖公章。

  (二)对应报材料的要求

  申报安全工程专业高、中级任职资格人员的材料报送要求,按人发[1997]109号文件和本通知执行。申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材料报送要求,按原煤人字[1997]第115号文件、人发[1997]109号文件和本通知执行。

  二、各种表格的填写

  (一)《一览表》的填写

  一览表内所有内容均要求打印上报。

  1.左上角的“学历”栏:应填写本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其他学历(指在获得最高学历前取得的学历)填在“其他学历”栏。

  2.“呈报单位意见”栏:负责人由报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3.“综合考核成绩”栏:

  (1)工作成绩:从工作的计划性及措施的周到可行、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工作中的改进创新、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合理化建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方面考核打分,突出的给81~100分,较突出给61~80分,一般的给41~60分。

  (2)业务能力:从对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动态和发展趋势的掌握程度、本岗位业务及相关专业知识的熟知程度、现代化生产技术管理方法的掌握程度、生产及技术管理工作的经验、独立分析和解决本专业领域关键性或复杂性技术问题的能力、组织能力等方面考核打分,能力高的给81~100分,较高的给61~80分,一般的给41~60分。

  (3)学历层次:按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打分,博士为100分,硕士为90分,研究生班、双学士为85分,大学本科为80分,大学普通班为70分,大学专科为60分,中专为35分,高中及以下为20分。

  (4)答辩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评分标准:

  ①省部委主管的刊物86~100分;

  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和交流的论文76~85分;

  ③地级市(各煤管局)主管的刊物66~75分;

  ④论文(部委组织的学术会议交流论文)集、专业书籍中的学术论文56~65分;

  ⑤地级矿务局主管的刊物41~55分;

  ⑥未公开发表的40分以下。

  (5)答辩成绩最高不能超过答辩论文评分标准所规定区间的最高分数线,但可低于区间的最低分数线。

  (6)论文专著(必须为国家及省部委批准的刊物):

  ①超过15万字的专著100分;

  ②省部委主管刊物每篇20分;

  ③对应第(4)中第②款类的论文每篇17分;

  ④地级市(包括煤管局)主管刊物每篇14分;

  ⑤对应第(4)中第④款类的论文每篇11分;

  ⑥矿务局主管刊物每篇8分;

  ⑦其他每篇5分(县处级及以上单位内部主办的学术刊物);

  ⑧待发表及拟发表论文不得作为论文专著计分。

  上述各项分值均为第一作者。否则,得分按论文署名顺序分之一计算(即第二作者得相应项分值的二分之一,第三作者得相应项分值的三分之一,依此类推)。分数应与右侧的“任现职以来主要论文”相对应,该栏满分为100分。

  (7)外语成绩:应按在有效期内的外语合格证或成绩单上登记分数填写。如合格证上只标为合格,则按当年合格线分数填写。在报送材料时应提供外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计算机:应按照规定取得的合格证书上登记的分数填写,如合格证书上只标为合格,则按60分填写或按发证部门出具的成绩单上分数填写。在报送材料时应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9)职业道德:从遵守专业工作所涉及的各项法规和制度、对本职工作的热爱程度、团结协作、奉献精神、处理公私关系等方面考核打分,好的给81~100分,较好的给61~80分,一般的给41~60分。

  (10)工作态度:从事业心、责任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拓进取精神、遵守劳动纪律和出勤情况等方面考核打分,好的给81~100分,较好的给61~80分,一般的给41~60分。

  4.“从事专业工作简历”栏:按时间、单位、部门和专业的不同分段填写,不应有间断或重复,并注明任何党政或专业技术职务。

  5.“任现职以来主要论文”栏:

  “答辩论文”可从本人任现职以来已公开发表的论文中选取一篇填写;

  “任现职以来的论文”填写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按“论文题目”、“刊物名称”、“××年××期”、“第几作者”的顺序填写。

  6.“任现职后主要工作成绩”栏: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申报者拟晋系列的具体条件,重点地、实事求是地详细填写。

  (二)《评审表》的填写

  1.第1页“最高学历”中“学位”栏,若未获得学位,则应填写本人的最高学历(大本、大普、大专、中专等),若是后续学历,还应在学历后标明“后续”两字;其他学历可填在第2页“学习培训经历”栏的最上面几行中。“学校”栏中,学校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一致。

  “相片”栏应贴近照。

  2.第5页“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栏:应根据栏中的各项要求,详细而明确地填写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内容及业绩。

  3.第7页“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栏:应以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为主。

  4.第8页“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栏:“考试成绩”必须填有外语考试的分数,“答辩情况”栏按答辩的三个题目,答辩论文成绩、考核小组评语、答辩成绩四项顺序填写,答辩评语应概括、简明、恰如其分,答辩成绩以百分制打分。答辩论文及答辩成绩应为答辩考核组(由2-3位专家组成)所有成员所给评分的平均分。

  5.第9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应如实、详细填写,结果按人事部人职发[1990]7号文中规定的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填写。政工系列应将此项补在“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背面。

  6.评审表内的落款日期统一规定为:个人及基层单位一栏一律填在9月15日之前,呈报单位一栏一律填在9月30日之前,答辩情况及评议组或同行专家意见一栏一律填在10月15日之前。

  三、其他

  (一)上报材料中提供的各种学历证明,由各单位审查其原件,确认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凡1983年前部队转业人员除附学历复印件外,还应附有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明书”。若学历证明遗失,应附本人干部档案中的毕业生鉴定表或学籍登记表复印件。本人所在单位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均不能作为学历的依据。

  (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需答辩工作,由总局委托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组织进行。

  (三)《一览表》以A3纸规格打印或复印,各种证书、业务工作报告等均以A4纸规格复印,所有材料必须清晰、整洁。

  装材料的档案袋必须牢固、结实,有线绳可系,并将附件7所示的《报送材料明细表》统一贴在档案袋的正面。

  (四)报送材料时须交近期2寸照片一张。

  附件:1.各种证件复印件封面

   2.技术业务工作报告封面

   3.技术业务专题报告(答辩论文)封面

   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________年度拟评安全工程专业________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

   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评审安全工程专业高级专业___________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览表》

   6.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7.报送材料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