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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储蓄卡异地联网交易会计核算及资金清算手续(试行)》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30 14:28:41  浏览:911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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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储蓄卡异地联网交易会计核算及资金清算手续(试行)》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储蓄卡异地联网交易会计核算及资金清算手续(试行)》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苏州、三峡分行,济南、杭
州、浦东分行:
现将《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储蓄卡异地联网交易会计核算及资金清算手续(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即转知所属。
本手续从1998年12月22日起开始执行,储蓄卡异地联网交易非试点行暂缓,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原有关信用卡异地联网交易会计核算及资金清算手续停止执行。



为规范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会计核算及资金清算手续,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异地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及信用卡、资金清算业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手续。
一、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业务会计核算的规定
(一)信用卡、储蓄卡日常异地交易业务通过龙卡网络系统进行联网,实现全国联网的营业网点、ATM及特约商户实时交易。
(二)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业务成员行间的资金清算,采用应收款行对应付款行发起清算的方式,即发起清算时成员行只发送应收款信息,应付款由对方成员行负责发送清算信息。成员行发送资金清算电子汇划信息采取批量发送方式,汇划信息录入按“龙卡网络系统异地交易项目与
电子汇划信息项目对照表”(附件一)办理。
(三)信用卡异地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发卡行信用卡部门为非联行机构的通过会计柜台办理,信用卡部门属联行机构的,可直接办理异地交易信息的汇划。
(四)储蓄卡异地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汇划手续,由个人汇款清算部(以下简称个人清算部)或指定会计部门负责办理资金清算。
(五)各成员行要加强会计(或个人清算部)与网点的对账,对划转会计或个人清算部挂账的“待清算异地交易资金”逐笔核对,对账方式可结合本网的情况自行制定。
(六)本手续适用于信用卡、储蓄卡通过龙卡网络实现城市综合网之间联网的成员行,未实现联网的成员行,办理信用卡异地结算业务,按现行有关规定处理。
二、账户设置
营业网点、会计柜台(或个人清算部)、信用卡部,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下增设“待清算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资金户”,用于核算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的应收、应付款项。增设“待查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资金户”,用于核算通过龙卡网络系统日切后对账
不符款项及资金清算后未销记的款项。
上述账户均使用“销账式”账页,并增加原(实时)交易流水号、原(实时)交易时间、交易表号码要素栏。
三、日常交易的实时账务处理
(一)异地成员行的处理。持卡人到异地网点存取现金、ATM取现和特约商户POS消费,经龙卡网络系统受理和确认交易后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
1.存现。
借:现金——××户
贷:其他应付款——待清算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资金
2.网点或ATM取现、信用卡大额转账消费。
借:其他应收款——待清算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资金(交易金额+手续费)
贷:现金——××户(交易金额)
或:××科目——××户(大额转账金额)
贷:手续费收入——手续费收入户(手续费)
3.POS消费。
借:其他应收款——待清算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资金(交易金额)
贷:××科目——××户(交易金额-手续费)
贷:手续费收入——手续费收入户(手续费)
(二)发卡行的处理。发卡行(或发卡行网点)根据交易信息实时扣划持卡人交易款项。会计分录:
1.存现。
借:其他应收款——待清算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资金户
贷:信用卡存款——××持卡人户
或:活期储蓄存款——××存款人户
2.网点或ATM取现、信用卡大额转账消费。
借:信用卡存款——××持卡人户(交易金额+手续费)
或:活期储蓄存款——××存款人户(交易金额+手续费)
贷:其他应付款——待清算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现金户(交易金额+手
续费)
3.POS消费。
借:信用卡存款——××持卡人户
或:活期储蓄存款——××存款人户
贷:其他应付款——待清算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资金户
(三)撤销交易的处理。由于操作失误或存款人申请撤销该笔交易,经办人在终端选择“撤销交易”,向客户收回原交易凭证,刷卡读入卡资料(授权),输入交易金额、流水号,持卡人输入密码,以红字作原交易会计分录冲销原交易,原交易有关凭证作记账凭证附件。对操作失误或申请
人的错误撤销的交易,持卡人应重新填制有关交易凭证,按规定重新办理交易。
对无法撤销的交易,应及时通知成员行向发卡行申请紧急止付。
对撤销的交易仍在原交易类型(本代他或他代本)下反映,发卡行收到撤销交易信息进行红字冲销后,也仍在原交易类型反映,不得做反向的交易。交易双方对撤销的交易不再进行清算,日终清算时,对撤销交易的根据本代他付或他代本收交易明细表进行核对。
四、日终的处理
营业终了,各成员行首先将异地交易资金进行网内清算,并将信用卡(储蓄卡)待清算异地交易挂账,划转到会计柜台(或个人清算部)。信用卡部为联行机构的,仍在本联行机构挂账,并直接办理资金的汇划手续。
(一)信用卡(储蓄卡)通过会计部门清算的处理。
1.发卡行信用卡部(或网点)的处理。发卡行信用卡部(或网点)根据主机生成的应收、应付交易流水合计数,填制(或打印,下同)存放系统内款项或内部往来科目记账凭证,交易流水作附件,另逐笔填制转账借方或贷方凭证,作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记账凭证。会计分录:
应收款项:
借:存放系统内款项——存放××行户
或:内部往来——开户行往来户
贷:其他应收款——待清算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资金户
应付款项:
借:其他应付款——待清算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资金户
贷:存放系统内款项——存放××行户
或:内部往来——管辖行往来户
2.网点管辖行会计柜台的处理。收到(或打印)存放系统内款项(或内部往来)凭证、交易流水,根据交易流水合计数填制—联转账借方或贷方记账凭证。会计分录:
应收款项:
借:存放系统内款项——存放上级行户
贷:内部往来——××网点往来户
应付款项:
借:内部往来——××网点往来户
贷:存放系统内款项——存放上级行户
3.上级行会计部门的处理。会计部门根据主机交易流水,与信用卡部(或各网点)逐笔进行核对,无误后填制有关凭证。会计分录:
应收款项:
借:其他应收款——待清算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资金户
贷:系统内存放款项——信用卡部存放户
或:系统内存放款项——下级行存放户
应付款项:
借:系统内存放款项——信用卡存放户
或:系统内存放款项——下级行存放户
贷:其他应付款——待清算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资金户
会计部门在记载“待清算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资金”账时,根据实时交易流水,将原交易流水号、交易时间、交易表号码记载在账簿的相应各栏。
(二)储蓄卡通过个人清算部清算的处理。
1.清算部开户会计柜台的处理。
应收款项,会计分录:
借:内部往来——个人清算部往来户
贷:系统内存放款项——网点开户会计柜台存放户
或:内部往来——××网点往来户
应付款项,会计分录:
借:系统内存放款项——网点开户会计柜台存放户
或:内部往来——××网点往来户
贷:内部往来——个人清算部往来户
2.个人清算部的处理。个人清算部根据城市综合网异地交易流水,分别应收、应付款逐笔作挂账处理。
应收款项,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待清算储蓄卡异地交易资金户
贷:内部往来——开户行往来户
应付款项,会计分录:
借:内部往来——开户行往来户
贷:其他应付款——待清算储蓄卡异地交易资金户
账簿记载比照上述“1”的规定办理。
五、成员行间的资金清算
(一)应收款行的处理。龙卡网络系统日切后自动对账,个人清算部或会计柜台,或信用卡部门根据“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应收款清单”(附件五)、“本代他异地交易明细表”(附件二),与应收款账核对原交易流水、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表号码,无误后根据“信用卡(储蓄卡)
异地交易应收款清单”按成员行填制一式两联“中国建设银行电子清算划付款专用凭证”,连同电子文件一并送清算中心(组)。个人清算部或会计柜台以清算中心退回的“中国建设银行电子清算划付款专用凭证”作记账凭证、“信用卡(储蓄卡)异地应收款交易清单”作附件,逐笔销记应收
款账。
会计分录:
借:清算资金往来——电子汇划款项户
贷:其他应收款——待清算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资金户
(二)应付款行的处理。根据清算中心下发的“划付款凭证”和“划付款补充报单”,根据“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应付款清单”(附件四)、“他代本异地交易明细表”(附件三),核对无误后,逐笔销记其他应付款账。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待清算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资金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电子汇划款项户
(三)电子汇划款项的清算。
1.通过个人清算部清算的处理。根据清算中心送来的借方或贷方凭证,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和内部往来报单。会计分录:
借差:
借:内部往来——管辖行往来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电子汇划款项户
贷差:
借:清算资金往来——电子汇划款项户
贷:内部往来——管辖行往来户
将内部往来报单和一联借方或贷方“特转”凭证送开户行会计柜台,会计部门收到上述凭证审查无误后,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差:
借:存放系统内款项——清算中心存款户
贷:内部往来——个人清算部往来户
贷差:
借:内部往来——个人清算部往来户
贷:存放系统内款项——清算中心存款户
2.通过会计部门清算的处理。会计部门根据清算中心送来的借方或贷方凭证,填制一联转账借(贷)方凭证。会计分录:
借差:
借:存放系统内款项——清算中心存款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电子汇划款项户
贷差:
借:清算资金往来——电子汇划款项户
贷:存放系统内款项——清算中心存款户
3.信用卡部挂账的处理。根据清算中心送来的借方或贷方凭证,填制一联转账借(贷)方凭证。会计分录:
借差:
借:存放系统内款项——存放开户行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电子汇划款项户
贷差:
借:清算中心往来——电子汇划款项户
贷:存放系统内款项——存放开户行户
同时,开户行会计分录:
借差:
借:存放系统内款项——清算中心存款户
贷:系统内存放款项——信用卡存放户
贷差:
借:系统内存放款项——信用卡存放户
贷:存放系统内款项——清算中心存款户
六、错账的处理
龙卡网络日切后,如发现不符账项,应将不符账项通过“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下的“待查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资金户”进行处理。同时,填制“他代本异地交易差错报告”上报总行授权中心。在收到总行的“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差错调账通知单”,经核对无误后进
行调账。

附件:一

龙卡网络系统异地交易项目与
电子汇划信息项目对照表
------------------------------
| | 信用卡龙卡异地结算 | 资金清算电子汇划信息 |
|编号|-----------|-------------|
| | 项 目 |长 度| 项 目 |长 度|
|--|-------|---|---------|---|
|1 |凭证种类 | 8 |凭证种类 | 8 |
|--|-------|---|---------|---|
|2 |交易明细表号码| 1 |凭证号码 | 1 |
|--|-------|---|---------|---|
|3 |付款行 | 15|付款单位 | 15|
|--|-------|---|---------|---|
|4 |付款行账号 | 16|付款单位账号 | 16|
|--|-------|---|---------|---|
|5 |收款行 | 15|收款单位 | 15|
|--|-------|---|---------|---|
|6 |收款行账号 | 16|收款单位账号 | 16|
|--|-------|---|---------|---|
|7 |受理行 | 28|收付款单位开户行 | 28|
|--|-------|---|---------|---|
|8 |划款金额 | 9 |汇划金额 | 9 |
|--|-------|---|---------|---|
|9 |交易金额 | 9 |(传输)摘要(各金| |
|--|-------|---| | 24|
|10|手续费金额 | 6 |额间用“:”隔开)| |
------------------------------

附件:二

信用卡(储蓄卡)本代他异地交易明细表
年 月 日 单位:元
----------------------------
|发卡行|卡 号|交易类型|交易金额|交易时间|流水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代他收总笔数: 总金额: 元 |
|--------------------------|
|本代他付总笔数: 总金额: 元 |
|--------------------------|
|手续费: 元 |
----------------------------
制表: 复核:
注:1.交易类型:网点存取款、ATM取款、POS消费。
2.交易时间:发生交易年、月、日、时、分、秒。
3.本表由成员行打印,作对账使用。

附件:三

信用卡(储蓄卡)他代本异地交易明细表
年 月 日 单位:元
----------------------------
|发卡行|卡 号|交易类型|交易金额|交易时间|流水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他代本收总笔数: 总金额: 元 |
|--------------------------|
|他代本付总笔数: 总金额: 元 |
----------------------------
制表: 复核:
注:1.交易类型:网点存取款、ATM取款、POS消费。
2.交易时间:发生交易年、月、日、时、分、秒。
3.本表由成员行打印,作对账使用。

附件:四

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应付款清单
应付款行: 年 月 日 交易表号码:
----------------------
|交易种类|卡 号|金额(元)| 流水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制表: 复核: 经办:
注:1.交易种类:包括本代他付和他代本收两种类型。
2.交易表号码:由应收款行信用卡(储蓄卡)标识码+应付款行信用卡(储蓄卡)
标识码+交易月日生成。该号码作为本行核对冲销账务的标识代号专用。
3.本表由成员行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做“其他应付款”科目记账凭证附件,一
份由负责清算部门留存。
4.本表按对应发生业务的成员行打印。

附件:五

信用卡(储蓄卡)异地交易应收款清单
应收款行: 年 月 日 交易表号码:
--------------------------
|交易种类|卡 号| |金额(元)| 流水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制表: 复核: 经办:
注:1.交易种类:包括本代他付和他代本收两种类型。
2.交易表号码:由应收款行信用卡(储蓄卡)标识码+应付款行信用卡(储蓄卡)
标识码+交易月日生成。该号码作为本行核对冲销账务的标识代号专用。
3.本表由成员行打印一式两份,一份做“其他应付款”科目记账凭证附件,一
份由负责清算部门留存。
4.本表按对应发生业务的成员行打印。



199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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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程施工合同
国家工商管理局制作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范本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这其中需要深入研究的当属通用条款。在GF-1999-0201施工合同范本中,通用条款共分四十七条十一个部分: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双方一般权利义务;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4、质量与检验;5、安全施工;6、合同价款与支付;7、材料设备供应;8、工程变更;9、竣工验收与结算;10、违约索赔争议;11、其他。通用条款约定到合同中就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对其中的合同条款做到了如指掌,尤其应对其中的推定默认条款和期限条款给予足够重视。
二、 施工图纸
应注意施工图纸是否依法审核通过,未经依法审批的施工图纸不得擅自使用,必须取得建设方的签章认可。同时注意施工图纸与招投标、预算、合同的时间先后关系,如果施工图纸在后,则影响招投标、预算、合同的效力。此时是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还是按照图纸结算容易出现分歧。
三、 设计变更
对每一项设计变更应保存好设计变更申请、通知单、变更图纸等证据,应该明确变更原因、责任,最好进一步明确变更前后工程造价差额,在上述基础上形成每项变更协议,明确责任承担。
四、 工程签证
应注意审查签字人的权限、语言表达是否存在责任风险、是否具备证据要件等。
五、 会议纪要
从公平的角度讲,会议纪要应该各方签章,签字人须有身份证明和授权。从内容上讲,应该注意责任承担,通过再定协议或已定协议的期限约定化解责任。会议纪要应该每页签章,注意留存。
六、 现场日志
现场日志是对当时事实的记载,当然也不一定完全真实。因此,现场日志除非得到对方认可,否则应由其他证据印证方可作为有效证据。即使如此,不能作为有效证据的日志也可起到影响作用。其中,施工日志如对建设方有利,则一般会得到法院采信;监理日志如对建设方不利,一般也会得到法院认可。这其中监理日志的证明作用是较高的。日志的证明效力与日志制作人是否与诉讼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为判断基点。
七、 付款凭证
诉讼实践中,仅有发票不能证实已经付款,付款预收据也不能证实已经付款。一般只有收款收据可以证实付款事实,有时还需要有付款凭证或银行记录进行印证。
有时合同中约定了付款方式和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付款不产生付款效力的内容,在此情况下,付款方一定要注意按照合同约定付款,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财务部门应注意审查收款人是否有收款的权利,为此应严格审查收款人出具授权委托书。
财务部门不能想当然的抵销互欠款,除非合同约定了抵扣内容或者重新达成了抵扣协议或者对方有权人书面同意抵扣,否则不要出现少付工程款的凭证。为妥善起见,除非按照抵扣后的结算协议直接付款,一般应分别体现双方均按约定互相付款的凭证,否则一方一旦反悔则只能证实另一方少付款,是否符合抵销的法律规定需要进一步证实。
八、 结算协议
如有了结算协议好处理,问题是一方拖延不予以结算。此时作为施工方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推定默认条款,约定施工方向建设方送交完整竣工资料和结算报告后30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作为发包方则应特别注意此约定陷阱。


(作者:于长义律师 13969082860 中国工程索赔律师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刑事判决书中可否将与本案有关联但未经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人的事实写出和有关逮捕人犯等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刑事判决书中可否将与本案有关联但未经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人的事实写出和有关逮捕人犯等问题的复函

1957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你院1957年1月26日〔57〕昆铁法办字第5号函悉。兹就所问的几个问题答复如下:
一、第一审刑事案件在审理前和审理中未逮捕被告人,在审理评议以后决定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应否对被告人进行逮捕,或者只令被告人取保,我们意见,应否逮捕被告人,应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被告人有企图逃跑以及本院印发的“各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内所提需要采取临时羁押措施等情况)适当决定,不能作统一规定。如果需要逮捕被告人,是在宣判以前还是在宣判以后逮捕,同样,也应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适当决定。无论是在宣判以前还是在宣判以后逮捕被告人,都应当用司法部印发的逮捕证进行逮捕。
二、经预审庭决定逮捕被告人的案件,可否持预审庭的裁定进行逮捕,或者须经院长批准后才能逮捕,我们意见,逮捕被告人须经院长批准,并应当用司法部印发的逮捕证进行逮捕。
三、在人民法院所作的刑事判决书中,可否将与本案犯罪事实有关联但未经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人的事实部分写出,我们意见,为了写明本案全部犯罪事实,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在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内写明,但不能把他作为被告人。
四、已经结婚的人又与他人未办结婚登记手续而非法同居,并生有小孩,应否以重婚论处,我们意见,如果只有非法同居,不能以重婚论处。但来文所问问题,还不十分明确,不便具体答复。
五、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是否可以行使其政治权利,我们意见,如果未剥夺其政治权利,即可行使其政治权利。至于他与没有受过刑事处分的人有何区别,我们认为在行使政治权利上无何区别。
六、越侨在我国犯罪,同意你院意见,适用我国法律。